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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凤凰网安徽从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获悉,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9.1万元罚款。具体如下:
1、未按规定履行金融统计义务;
2、超过期限或未向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撤销资料;
3、未按规定履行假币收缴义务;
4、未按规定进行可疑交易报告;
5、漏报投诉数据。
王四海,时任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对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可疑交易报告负有直接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六安市中心支行对其处以1.4万元罚款。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