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3-004
(资料图片)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新能源产业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高新绿色低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低碳公
司”)拟与苏州高新产业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共同
参与认购苏州朝希优势壹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基金”或“朝希优
势壹号基金”)份额,绿色低碳公司的出资金额为 2,500 万元。
产业投资发展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苏高新创投”),苏高新创投为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苏高新集团”)的控股孙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不会对公司短期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朝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希基金管理公司”)于2023年2月在苏州
金融小镇发起设立朝希优势壹号基金,公司全资子公司绿色低碳公司拟与产业投资发展基
金共同参与认购朝希优势壹号基金份额,绿色低碳公司的出资金额为2,500万元。
鉴于产业投资发展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苏高新创投,苏高新创投为
公司控股股东苏高新集团的控股孙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目标规模为9亿元。(具体基金规模以实际认缴金额为准)
P1063446。
息及半导体产业上下游未上市公司的股权;依照《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从事其他相关的合法活动。对新能源产业(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电子、装备、技术、应用等)
领域项目的累计投资金额不低于合伙企业可投资金额的80%。
期可予以延长2次,每次延长期不得超过1年。前述2次延长期限届满之后的再次延长基金存
续期,应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
存续期:当日执行合伙事务报酬=(当日全体有限合伙人剩余未收回实缴出资金额×2%-
延长期:当日执行合伙事务报酬=(当日全体有限合伙人剩余未收回的实缴出资总金额
×1%-10万元)÷365。
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包括已经发生的和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该等税费、债
务、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进行合理的预留)而言适当的金额后为可供分配的部分(“项
目处置可分配收入”)。在合伙企业收到项目处置收入累计达到500万元后,普通合伙人应在
入应当依照下列次序进行分配:
(1)返还实缴出资,向各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予以分配,直至各合伙人分配所得金
额与其累计实缴出资金额相等;
(2)分配门槛收益,即向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予以分配,直至累计分配金额实
现8%/年(单利)的门槛收益(门槛收益计算周期自每次实缴出资缴付之日起至该合伙人收
回该等实缴出资之日止,均含当日,一年按365日计,多次分配的应分别计算);
(3)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直至执行事务合伙人获得(2)中分配金额/80%×20%,
如扣除上述(1)-(2)后不足以按照本款约定金额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以实际剩余
金额为限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
(4)最后,扣除上述(1)-(3)剩余部分,20%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80%由全体合
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予以分配。
本次交易前,朝希优势壹号基金主要投资人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人类型 出资比例
(万元)
合计 23,000 100.00%
本次交易后,朝希优势壹号基金主要投资人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人类型 出资比例
(万元)
合计 49,000 100.00%
三、关联方情况介绍
苏州高新产业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直接开展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出资额
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比例
(万元)
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6.67%
苏州高新区狮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 10.00%
苏州高新区枫桥投资发展总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 10.00%
苏州金合盛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5,000 43.33%
苏州科技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6.67%
苏州浒墅关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6.67%
苏州浒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6.67%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6.67%
苏州高新区华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3.33%
合计 150,000 100%
新创投为公司控股股东苏高新集团的控股孙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之外,公司
与其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可能面临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目前基金合伙协议尚未签订,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基金在运行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投资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
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
对于以上风险,公司将结合宏观经济走势,密切关注基金运作情况,通过共同投资人风
险的分担,降低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
交易。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绿色低碳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2,500 万元,与产
业投资发展基金共同参与认购朝希优势壹号基金份额。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
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参与认
购产业基金份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一、程序性。我们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认真审查董事
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在充分了解公司上述交易背景信息的前提下,针对相关情况进行了
必要的沟通,该项议案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公平性。我们认为,本次提交审议的《关于参与认
购产业基金份额的议案》,依据了关联交易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